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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她照例是在时光餐厅打工,从下午三点到晚上十点,原本经理不想给她安排晚上的班,但最近因为这个杀人犯的关系,不少女孩子都不愿意上晚班,推脱来推脱去,不就轮到她这个新人头上了么。

好在晚上来的客人多,出手也大方,杨绵绵并不介意。

夏天多暴雨,她从包厢里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外头又下起雨来,看这雷鸣闪电的,一时半会儿停不了。

有个服务生看见她,和她半是玩笑半是试探地问:今天又收到不少名片吧?

在时光吃饭的不乏有钱人,有时候看上这里的女服务生了,就把名片塞给她,如果有意思的话,那大家都懂的,如果没意思,也不伤面子。

这几乎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了,王露就是和她男朋友那么好上的,还和众人炫耀过,不过自从杨绵绵来了以后她就退了一射之地。

其他人嫉妒之余也难免好奇,杨绵绵会选谁呢,是那个公司的老总,还是那个富二代?

她当做没听见,进了厨房问有没有宵夜吃。

咸菜肉丝面,吃不吃?问话的厨师已经舀了一碗面给她。

她还没伸手去端碗呢,另一个就喊:来绵绵,我这里有甜粥,女孩子还是喜欢吃甜甜的。

杨绵绵:

都是这张脸惹得祸,这厨房里的都是男人,从二十出头的小学徒到四五十岁的大厨都有,她那么娇滴滴的一个小姑娘,难免有时候被开开玩笑,顺便成为他们暗自较劲的借口。

厨房里的派系也很复杂,她只准备赚点学费,没打算搭进去,懒得费那个劲儿,干脆说:我吃干饭就好了,顶饿。

她盛了半碗米饭,讨了一碗酱汁就一口气吃了下去,吃完也不久留,洗了碗就走。

刚走出厨房大门,就听见有人不屑地说:人家那长相眼看就是要攀高枝的,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货色!

这些话虽然说不至于气到杨绵绵,听在心里也不大舒坦,所以她下班的时候就拉长了一张脸,连荆楚的车和她打招呼都没听见。

绵绵~那辆奥迪车热情极了,你看看我,看看我嘛。

杨绵绵瞅了它一眼,眼看着这小雨又有变大的趋势,她干脆就在车停的那家饭店门口躲雨。

奥迪车更开心了:绵绵,好巧啊,我们荆楚在这里吃饭呢。

这句话让杨绵绵顿时起了心思,她从随身背的帆布包里掏出水晶发夹,捋了捋头发别了上去,水晶发夹本来还在睡觉,被她吵醒了不大开心:我不想被你戴!我只要涵涵!

杨绵绵闻言,翻了好大一个白眼,说得好像她想戴似的,亮得人眼睛都要花了,才不是她的审美呢。

不过她也在奇怪,这都快半夜了,怎么荆楚这会儿不在办案居然在吃饭?

她没有想到的是,今天情况特殊,因为刑警大队里来了一位新成员,乃是犯罪心理学的专家,是荆楚曾经的同学,名叫常雁。

常雁也是个利索人,一到局里就开始忙案子,结果这一忙就忘了吃饭,这都点了才想起来,荆楚一想,干脆拉着一帮人来吃个晚饭,就当做给常雁接风洗尘了。

大家饭桌上讨论的自然是本起案子,常雁仔细分析过后,很慎重地下了结论:恐怕只是一位连环杀手,他不为财不为仇不为色,手法干净利落,不由我不多想。

没有人说话。

饭桌上的菜基本上被吃了个干净,但要说味道恐怕是谁也没有尝出来,所有人心里都压着块石头,喘不过气来。

大概是看气氛太凝重了,荆楚就说:今天也晚了,大家先回去休息吧。他作为队长,压力更在所有人之上,只是这种时候应该鼓舞士气,而不是给他们更大的压力。

常雁说:我住的有点远,你送我一程吧。

行。

荆楚去开车,没想到恰好遇到了杨绵绵,她只穿着短裤和无袖衫,被夜雨浇了个湿透,一边打喷嚏一边躲雨。

你怎么在这里?荆楚走过去,一问就知道自己问了句废话,不等杨绵绵翻个白眼,他就看见了她头上的发夹。

荆楚对李涵失落的那个发夹自然记忆犹新,她所有的东西都在,唯独遗落了这个,可他从没有想过会在杨绵绵那里看到。

这个水晶发夹很贵,打完折也要三千多块钱,杨绵绵当然是买不起的。

他二话没说,就把她的发夹摘了下来,翻过来一看,里侧果然有很拙劣的刻字:涵。

这是李涵的发夹,他一意识到这一点,就飞快捉住了她的手腕:这个东西你从哪里来的?

杨绵绵皱眉:路上捡的。

哪里捡的?

她说了地方。

荆楚把发夹收走:这个我拿走了。走了两步意识到自己这样做太过分,回头解释了一句,这和一个案子有关系。

打开车门,他看见杨绵绵瘦瘦小小地站在那里,顿了一秒钟,对常雁道:你自己回去吧,我还有点要紧的事。

常雁看到了,问:怎么回事?

有了条新线索。荆楚匆忙之下来不及解释,只是对杨绵绵招招手,过来带我过去。

有免费的车蹭何乐而不为呢?杨绵绵相当愉快地就上了车。

荆楚一边开车一边问话:这个发夹是你捡的?

是啊。

你捡这个干什么?荆楚没有意识到自己问了一个蠢问题,他从小就生活在优渥的家庭,捡别人东西来用什么的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

杨绵绵倒是一脸理所当然:别人扔掉了的,我看它还挺好看的就捡来自己用了,不可以吗?

荆楚一时语塞。

你为什么要拿了我的发夹?杨绵绵乘胜追击。

荆楚倒也不瞒她:这是一个死者的东西。

是那天在老公园里死掉的那个女孩子吗?

你知道?

大家都去看热闹,我远远看了一眼。杨绵绵低声说,但是这个发夹有什么用呢?

水晶发夹一直忍着没说话,这个时候才按捺不住:我看到了凶手!

杨绵绵看它的眼神一下子就凶狠了起来:这事儿你丫不早说?

荆楚听不见,只是自顾自回答:是线索就不能放过。

我看上面有个涵字,是她的名字吗?杨绵绵尽量把话题往上头引。

荆楚点点头:是啊,是她男朋友送的。

那她肯定很珍惜吧。

嗯。大概是觉得和杨绵绵说太多案子的细节不大好,荆楚也就不再开口了。

杨绵绵想了想:既然是她生前的爱物,你能把它送回给她吗?

什么?

给她的父母男朋友留个念想。杨绵绵原本是那么说的,但是谁知水晶发夹大声说:涵涵死了,我要和她一起走,我要给她陪葬!

饶是杨绵绵,听见这句话也难免眼眶一红,她想着,却听见水晶发夹突然壮了声势,大声喊:听见没有,你让我和她一起走!

大概是那一瞬间感动了杨绵绵,她抬起头来看着荆楚:或者,她既然那么喜欢,就让她走的时候也戴着吧,可不可以?

如果是那样,也算是成全了水晶发夹和李涵的一场缘分。

荆楚哪里知道这些,他只是觉得小女孩的心思果然多愁善感,颇有几分啼笑皆非的意思,按他的意思,当然是找到凶手才是对死者最好的告慰。

但杨绵绵那么认真地看着他,他只觉得心中一软:我知道了。

你答应了,就要做到。

我从不食言。

杨绵绵点点头:那谢谢你,我欠你一个人情。

这下荆楚虽是满脑子的事儿也被她逗笑了,伸手一揉她的脑袋:小孩子家家,说话倒是老气横秋的。

杨绵绵讨厌极了,皱眉拍开他的手,荆楚被她一拍倒是想起来了,这个小姑娘自尊心不是一般的强,自己这么做是有点不大妥当,他马上收了手:抱歉。

哼。

荆楚到了地方,没急着办事儿,先把杨绵绵送到家里,水晶发夹也知道这是要告别了,牟足了力气吼了声:那个男人很普通,三十几岁的样子!

杨绵绵:什么叫做很普通!普通算是特征吗亲?

之后的半个月,风平浪静。

杨绵绵攒够了学费,开始朝生活费奋斗,不过她也不着急了,以前她也会做给小学生补补课之类的活儿,主要是每年的学费太难凑了。

马上就要高三了,马上会有各种补课费,杨绵绵觉得自己简直要哭晕在厕所。

这日子没法过了!她搬了个小板凳坐在狭小的卫生间里一边洗衣服一边磕唠,我听我们主厨说,他儿子去年上高三,光是买辅导书就买了好几百,这日子还让不让人过了?

于是众人惊呼:好几百?

可不是!杨绵绵摇摇头,还有补课费什么的,读书也真是一个大窟窿啊!

电视机一听苗头不对,马上严肃开口:你还是要读书的,不读书干什么?读书才能有出息!电视里都是那么放的。

念念念。杨绵绵也觉得自己除了读书好像也没什么可做的,既然大家都读书那就读书吧,反正也很简单。

对啊,绵绵你那么聪明。铅笔盒插了句嘴,肯定没有问题的。

杨绵绵搓着自己的衣服叹气:我不担心读书,我担心钱!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她倒也不是没有别的赚钱法子,只是其他办法虽然来钱容易,到底后患无穷,不划算,能太太平平还是太太平平来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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