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宋明珠刘子苓的小说叫做《恃宠而娇》,它的作者是宋明珠最新写的一本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
他花了一晚上写,我却花了三个晚上才看完,无他,那些个记录实在太详细了,我仿佛在看一本医学著作,看得我头昏脑涨,眼冒金星。
更重要的是,我竟然还真的坚持看完了,简直感动京城感动大宋感动我本人。
刘子苓的哑疾是天生的,他娘亲为此一直颇为自责,郁结于心,外加身子骨弱,生下他几年后便撒手人寰。他自幼喜欢医学,刘太医不在家的时候,他就躲他爹的书房看书,刘太医不值班的时候,他就跟着刘太医上山采草药。
刘子苓虽口不能言,但性子善良,乖巧温顺,基本没怎么给刘太医添麻烦。而且他学了些医术后,常常给周边邻里看病,一来二去,大伙儿都喜欢他。也有笑他说不了话的,只是他从不在意,一心都是如何治病救人。
如果不是我,他大概会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太医,然后娶一个温柔贤惠善解人意的妻子,过平静的生活。
再次在心中骂自己不是个人。
为不知第几次表歉意,我特地亲自下厨,做了碗莲子羹送到书房。
刘子苓还在专心致志看书。自得了那些书,他几乎就是住在书房里了。我进门到放下碗,他都没察觉。我只好凑到他旁边,吧唧亲了他脸一口。
这种时候不占便宜什么时候占。
刘子苓给我吓得一哆嗦,书都扔了出去,再转头看到我,脸刷的变红,有些不知所措。
我笑眯眯地,像头大色狼,「我看你太投入,就叫你一下。」
他摸了摸脸颊,看着我愣神。
我将碗往他跟前推了推,笑得不怀好意,「这是我做的莲子羹,你尝尝。」
刘子苓眨了眨眼,很听话地拿起勺子舀了一勺放入口中。
我兴奋地凑近他,「怎么样怎么样?」
他咽下去,冲我笑了笑。两只眼睛弯起,眼角的泪痣微动,颇有些风情,嘴唇沾了些羹汤,亮晶晶的,我一时看得出神,脱口而出便说:「刘子苓你好好看啊。」
话音刚落,书房内一片寂静,我只能听到我的心脏怦怦直跳。
热气浮上脸,我心一横,干脆破罐子破摔,「刘子苓,怎么办,我不想与你做表面夫妻了。」
「啪嗒。」勺子落在了桌上。刘子苓呆呆地看着我,满脸通红,仍是一动不动。
我默默与他拉开一些距离,闭上眼深吸一口气,说道:「我直说了吧,我喜欢你。先前的约法三章你就当我放屁,反正我这人也一直言而无信的,而且你也没签字,算不得数。那这动心,是它自己动的,我也没有办法。我现在与你说,也不是强逼你答应,只是我这人藏不住事,确定了就想告诉你。」
我说完这一通,小心睁开眼,刘子苓还怔愣着,脸已经红得滴血。我一时又觉得自己像个强抢民女的恶霸,下意识抓紧衣角,放软语气:「你不必现在就答复我,等想明白再告诉我就行。」
刘子苓还是一动不动,他垂着眼帘,不知在想什么。
其实答案很明显了,我心里一阵疼,抽抽鼻子,转身道:「哎呀算了,你就当我胡言乱语吧,对不住哈。再过个半年应该就能和离了,你放心。」
是你对不住人家,又怪得了谁。
是你动心太快,又怨得了谁。
我平复了下心情,抬脚欲走,手却突然被人拉住往后一带,我后背撞上他的胸膛,随即一双手环在我胸前,搂得很紧。
药香铺天盖地。
燥得慌。
我结巴了一下,「你,你这又是什么意思?」
柔软在脖颈处一触即离,在我心里点了把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