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韩钦白露露的书名叫《双向替身》,它是一本言情类小说,凭借佚名两人之间的恋爱感情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他笑了笑,微微偏了偏头。我还来不及反应,便看见他低下头去,在手机上打着字。很快,手机便震动一下,是周昱的消息:「我走了,你早点休息。」我看着聊天页面出神很久,然后默默回复了一句「谢谢你送我回家」。再探头去看,楼下已经没有了周昱的身影。...
我握着手机,犹豫再三,还是谨慎起见,询问了一下:「周昱?」
他几乎是秒回:我在。
心底最柔软的部分,还是被悄然触动。
我握着手机在房间内来回踱步,思考着该怎么回复,走到窗边时,无意间向外看了一眼——
刚巧看见了楼下那道身影。
周昱站在楼下,正仰头向上看着,我家楼层不算高,一瞬间,我们的视线在空中交汇。
他笑了笑,微微偏了偏头。
我还来不及反应,便看见他低下头去,在手机上打着字。
很快,手机便震动一下,是周昱的消息:
「我走了,你早点休息。」
我看着聊天页面出神很久,然后默默回复了一句「谢谢你送我回家」。
再探头去看,楼下已经没有了周昱的身影。
那一晚,我和周昱聊天到凌晨,我们聊了很多,聊过去,聊八卦,什么都聊,唯独没有聊感情。
凌晨一点三十分,我们准备结束聊天了,互道晚安过后,周昱忽然再次发来了消息。
他说——「能正大光明和你聊天,真好。」
我愣了很久,然后故作淡定地回复:「早点睡吧,晚安。」
可是,我却翻来覆去睡不着。
一闭眼,周昱那张含笑的脸便出现在眼前,真是折磨人。
后来,我索性起床去客厅看电视。
每次失眠时,我都会抱着靠枕窝在沙发上看两集折磨人的韩剧,通常不超两集便睡熟了。
然而——
走到窗前,我下意识地又朝楼下看了一眼,却瞬间僵住。
初冬时节,深夜时分,外面天寒地冻的,可周昱却站在我家楼下,倚着路灯站着,指尖还夹了一根烟。
我怔怔地看着他,甚至打开窗户,探头看了一眼,才确定真的是周昱。
他疯了吗?
这个天气,想冻死不成?
不知是不是真的有心有灵犀这一词,刚巧,周昱也抬头看了过来。
看见我时,周昱瞬间愣住,甚至抬到一半的手都顿在了半空。
我来不及说话,关上窗,披上外套下了楼。
楼下。
我一口气跑到了周昱面前,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你疯了?」
「没有。」
他倒是老老实实地应着。
「那你大半夜不睡觉,在我家楼下站着做什么?」
那些不能言语的关心,说出口的一瞬间就都化为了责备。
可是,周昱却似乎是一点也不恼怒。
他静静地看着我,勾着唇笑:「在看天空。」
看天空?
我只当他脑子有病,城市里高楼林立,空气污染又严重,哪有什么天空可看?
可他抬头看天,声音温和:「今晚夜色很美。」
然而,我顺着他的视线抬头看向天空的那一刻,却陡然怔住——
周昱说得没错。
今晚的夜色,真的很美。
明月高悬,星光明亮,没有遮蔽星月的乌云,天空是纯透的黑色。
是我很久不曾注意过的美。
我愣了几秒,随后回过神来,却听见周昱问我:「这句话还有一个含义,你知道吗?」
我摇摇头。
他轻笑,站在路灯下低着目光看我,耐心解释:
「日本作家夏目漱石曾要求学生把书中的男女在月下散步时,男生情不自禁说出的『i love you』翻译成日文,学生直接译出『我爱你』,而夏目漱石认为直译没有韵味,应该翻译成今晚月色真美。」
月色下,我别开目光不敢看他。
三年啊。
无论我再怎么自欺欺人,再次见面,还是会心动。
他叹了一口气,语气温柔而又感慨:「露露,三年了,我出差去了很多座城市,看了很多不同的夜晚,可是,都没有你家楼下的月色好看。」
我不动声色,他却继续说道:
「其实,不是因为月,是因为人。」
沉默半晌,我抬头看他,幽幽地道:「三年没见,你怎么这么肉麻了。」
「……」
周昱眉心似乎抽了抽,语气竟还有些委屈:「是你三年前说的,嫌我不够浪漫,怪我不说情话。」
我忍不住笑了笑,看了一眼他被冻的泛红的脸,还是没忍心,侧身道:「走吧,上楼说,最近晚上太冷了。」
他倒也没客气,跟在我身后上了楼。
电梯内,我和周昱各站了一个角落,倒是把距离控制得十分到位。
出电梯时,周昱却忽然抬起手,挡在了电梯门边。
我怔了两秒,竟莫名有些心酸。
他过去不是这样的。
我和周昱分开了三年,他的绅士,他的体贴,应该都是那个姑娘用眼泪换来的,和我无关。
这心酸来得毫无道理,又莫名其妙地在心底里蔓延。
以至于我走到门口掏钥匙时,眼前竟有些模糊。
忍着眼泪,我泪眼朦胧地掏出钥匙开门,却怎么也对不准锁孔,身后的周昱实在看不下去,从我手里拿走了钥匙。
门开。
周昱把钥匙还给我时,却忽然愣住。
他俯下身来,抬手将我额角的碎发掖在了耳后,然后眉心紧紧蹙起。
「哭什么?」
时隔三年,看见我的眼泪,这个男人还是手忙脚乱。
我胡乱擦了擦,不想在他面前落了面子,「风吹的,迷眼睛了。」
周昱没再多问,可那神色分明是不信的。
进了房子,我们沉默着,周昱换了拖鞋,和我一同走到沙发前坐下。
气氛有些尴尬。
我率先打破沉默,「我去给你倒杯热水吧。」
「不用,我自己去。」
说完,周昱便起身,熟稔地走到了厨房的柜子前,拿了一只杯子出来,转身倒了两杯温水。
将水放在茶几上,我们却都愣住了。
三年了。
这房间内的陈设我半点都没改变过,而周昱也记得一清二楚。
他甚至都记得我的习惯——
喝温水时,在冰箱上面第二格里拿出蜂蜜倒入一点。
没错,三年前,我和周昱曾在这里生活过很久。
一阵寂静时,周昱开了口。
他看我一眼,单手揉了揉眉心,「打车时,其实我没想过你还会住在这里。」
我愣了半晌,然后笑了:「住习惯了,就没有搬。」
短暂的沉默过后,周昱忽然攥住了我的手,我抬头看他,那个穿着风衣,身姿笔挺的男人,此刻眼眶泛红,格外认真地看着我。
「我们和好吧。」
「我会去阿姨的墓前道歉,我会告诉她,接下来的日子,我会代替她照顾你,那些毛病我都改了。」
三年前,分手时我们抱着彼此痛哭,都分外认同电视剧里的那句话——
细节打败爱情。
可是,三年后的夜晚,周昱俯下身,将我轻轻拥入怀里,在我耳边哽咽着道:
「我用三年时间明白一个道理,其实,是爱情打败细节。我什么都愿意改,我试过接受别人,试过和别人在一起,可是,我做不到。」
今晚夜色很美,他颤抖着,再一次问我:
「不如我们,从头来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