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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人共情能力不强。


过去一掷千金时,我觉得几百万,那都不叫钱。


我爸破产自杀后,我被几个讨薪的农民工绑架了。


他们要将我卖到夜总会。


丫的居然在商量我能不能卖出三万块。


当时我就明白了,人是分层次的,也是可以被物化的。


后来我被警察解救,为首的绑匪被一枪击毙了,脑袋后的疤有拳头那么大,血和脑浆溅了我一身,也没要到我爸拖欠的那三万块。


三万块,一条人命。


那是我第一次认清自己,我也没什么特殊的。


我被女警姐姐扶着,一瘸一拐从废墟中往出走时,看见江枫站在人潮里,像只伸长了脖子的野鸭,探头探脑往我这边看。


我「哇」的一声就哭了。


那时我觉着脆弱,脆弱极了,脆弱的,站都站不住了,就好像江枫,是我这浮沉人生中唯一的救命稻草,而我迫不及待的,朝他伸出手去。


所以说,女人啊,真的是。


一旦爱上一个人,就莫名其妙有了期待。


期待他做这做那,期待他拯救自己。


说句不好听的,就是:给你一个舔我的机会。


明明是我,吃吃看了他十几年,看他为一个不值得的温雅,相思成疾,如痴如狂。


明明是我爱上他的,却呆呆站在原地,期待他能走向我,抱抱我,拯救我。


真可笑啊。


男人么,就更诡异了。


男人这东西,大了野了就脏了。


这么些年过去,我一直都记着当年江枫看温雅的眼神,那种聚焦的模样,就好像天地万物在他眼中连背景都不是,他的瞳孔他的心,只放得下温雅一个人。


可惜那样深情的眼神,我以后再没看到过了。


江枫如他所说,是有品味的。


他真不至于去碰风月场的女人,多脏啊。


他喜欢「泡良」,喜欢未经人事的漂亮女大学生。


我是他众多猎艳成果中的最瞩目的一个。


有道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前老板的女儿,如此温顺的臣服在他身下,难道不够励志,不值得夸耀吗?


男人嘛,见一个爱一个。


正常。


这段时间,江枫又跟一个学生妹打的火热。


我见过那姑娘照片,眼神明媚,笑容单纯,像阳光下的雏菊。


他讨好那姑娘,给她买漂亮鞋子时,我就坐在对面的咖啡厅里。


他甚是豪爽,近十万块的鞋子签单,眼睛都不眨。


姑娘被吓到了,脸颊红扑扑的,说不要不要,太贵了。


他说买!


阔气!


我的目光游移到姑娘脸上,她的眼神很单纯很欢喜很景仰,没有贪慕虚荣、贪图钱财的那么些东西,该是真心喜欢他的。


那个眼神,未沾惹任何尘埃,满眼满眼的欢喜崇拜,像极了当年的我。


我忽然被刺痛了。


我这个年纪的人,应该挺沉默挺冷静挺本分的。


那天不知为什么,就点了根烟,迈着艳红色的高跟鞋,「笃笃」走了过去。


江枫瞧见我,愣了愣。


看见我手里的烟,更愣了。


很遗憾,他连我什么时候学会抽烟都不知道,他不关注我挺久了。


小姑娘也愣了。


我发神经一样,开始咯咯地笑,笑得花枝乱颤,笑够了,我拿出手机,将我这么些年和江枫的那么多大尺度的床照,一张张在小姑娘面前放大翻出,看她的眼睛越睁越大,最后瞪的像铜铃。


我漫不经心:「送佛送到西,我来替他跟你解释吧,他会跟你说,我俩没感情,逢场作戏。他说的都对,我俩没感情,财色交易。但是吧,像我这样的女人,他还有七八九十个。小姑娘,我看出来了,你对他有感情,所以特地跟你说一声,你看看接不接受这样的男人。」


小姑娘一个耳光就招呼在江枫脸上了,好看的小鞋子也不要了,「咚」地摔在地上,掉头就走。


很好,很坚强,一滴泪也没掉,比我强多了。


江枫猛地扇了我一巴掌,不轻不重,恰恰打得我侧过头去。


「她的麻烦你也找?你是什么身份!她和你,能一样吗?」


我耷拉着脑袋,像只斗败了的公鸡。


是啊,她和我不一样。


她是真心的,我是为了钱。


我面无表情闭上眼,指间的烟快要燃尽了,我不曾抬头,地上也还是一分一毫的,湿了。


下一刻,人群乌泱泱的聚拢过来。


我转身离开,我想我就不在这儿,丢人现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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