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忘了当时点了什么歌,只记得我听了一首又一首,直到夕阳西下,天边像是海水滚进了沸腾的岩浆,灰蓝色里泛起一抹褪色的金,像是什么真实又虚幻的油画色彩。
那之后我每天都去听他唱歌,每次都给一百块钱。
给到第五天的时候,他拽住了我的手:「差不多了,你还是学生吧,留点钱吃饭吧。」
我当时脱口而出:「我有钱!」
他却笑了,半晌后伸手摸了摸我的头:「行,你有钱,那请我吃个饭吧。」
我们吃了一顿海鲜小面,吃完却是他主动结账,然后告诉我:「以后你来点歌我免费唱,甭给我钱了。」
临走之前,我鬼使神差般地叫住了他:「能留个联系方式吗?」
……
爱情来的时候不讲道理,很快我就搬进了他那个阴暗窄小的地下室里和他同居了。
我这才知道,林哲一直有个音乐梦,他已经北漂了一年多了,只为了碰上赏识他的人。
当时我们以为,好日子很快就会来的。
只是没想到,这间地下室一住就是七年。
现在他终于红了,我们也有钱买房子了,终于不用再吃苦了。
我不想相信我陪了他这么久,他会喜欢上别人。
我也不能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