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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出院的那天,院长亲自来送,还找了一支喜事乐队,又拉横幅又敲锣打鼓。

全院的医生护工们,整齐地站在门口,和我挥手作别。

给钱,给脸,给介绍工作。

就是有一点要求:

「千万别再回去了。」

「是啊,正常人。」医生睁眼说瞎话,「你看看这五官,一个不缺,眼睛不多不少,正好两个,可不是正常人吗?」

他麻利地收拾背包:「我家煤气罐要炸了,先走一步。有事电话联系……最好别联系了。」

警察沉吟片刻,对我说:「既然已经出院了,就好好地过正常人的生活,别再惹事了。」

又对着熊爸:「有什么情况,就报警,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赶到……希望你来得及。」

那家伙嘴角一瘪,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大哥对不起,我一时冲动,冒犯了您老人家,您就把我当个屁放了吧。」

我十分大度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叫大哥就生分了……叫爹。」

「……」

他不说话。

我捏着他的肩膀,微微一笑:「叫不叫?」

「……爹」

「真乖。」

然后我俩趴在桌子上写保证书。

我一直搞不懂这东西有什么用,保证不做了就能真不做了?

正常人的社会是讲道德、讲信用的。

我就不一样了。

我压根儿没道德。

我就写了一行字:【保证今天不杀他。】

他写了几页,从他家宝贝儿子做错事,写到对我的冒犯,又写到他上有老、下有小,可劲儿地卖惨求放过。

洋洋洒洒几万字。

看得我「啧啧」称奇。

我认识一个叫李云舟的爽文作者,天天卡文,要是他能有这男的一半水平,也不至于被读者追着骂。

7

写完保证书。

我们双双出了警察局。

他和踩了两个风火轮似的,跑得飞快。

一眨眼的工夫,就没影了。

要是博尔特看见,估计都要把他列为劲敌。

可是有用吗?

没用!

刚才写检讨的时候,我看到了他放在桌上的身份证。

上面有他详细的家庭住址……

不着急,我有的是耐心和他慢慢玩。

我去药店买安眠药,药师竟然不卖,要我出具医院的证明。

又去超市买砍刀,因为我衣服上有血迹,导购直接叫来了保安。

这都是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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