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她与食物链》讲述了精彩内的故事作者是伞阿花伞大王。小说精彩节选:...
我的人生是在男人的凝视中展开的。
在 G 城的这七年,我有过狼狈不堪,也有过光彩夺目。
我的第一桶金,来得充满罪恶感。
在我十八岁以前,从没有人告诉过我,我的美貌能换钱。
男人们爱我——他们爱我羞怯,爱我顺从,爱我含蓄又懵懂的大眼睛里,盛满了任君采撷的邀请。
这样的我,是由容明泽一手打造的。
我认识他的时候十八岁,那时我的青涩是真的。
现在我已经二十五岁了,几乎见过这世上所有最恶心,最见不得人的事情,却每天都在扮演不谙世事的少女。
男人嘛,总爱从这样的恶俗里找乐子。
容明泽要我做个清纯玉女,最好永远当个连男人手都没碰过的处女。
因此,那夜之后,他差点把我打死。
但他不敢去打那个害我「失贞」的男人,大概因为那男人是个流氓吧。
薄修煜是个流氓,虽然在我心里,他的形象不是简简单单「流氓」两个字就足以概括的。
我遇见薄修煜的时候也是十八岁,身在一趟从家乡小镇驶往 G 市的列车上。
车上有个满身横肉的文身男霸占了我的位置,我不敢上前理论,也不敢找乘务人员帮忙,只敢站在车厢的尾部,靠在自己大包小裹的行李上。
薄修煜靠在我对面抽烟,烟雾蒙住他的脸,也引得我咳嗽。
他瞥了我一眼,掐灭烟笑了起来,「村妞去哪?」
我抿着嘴讲不出话,手紧张地绞着两只辫尾。
「小哑巴,去哪里玩?」
薄修煜是个没耐心的人,得不到我的回答,直接伸手从我胸前口袋掏走了我的车票。
被男人碰了胸口的我眼中噙泪,扑上去跟他抢夺,而他举高了手臂,好整以暇。
「有座位还杵在这里当地标啊?」他看了一眼票,朝车厢内望去,瞧见了那占座的恶霸,又回过头来笑我,「我还当你有多凶。」
这人有一双凶猛又狡猾的眼睛,像我们村子上隔三岔五就来偷鸡仔儿的野猫。
他看我的眼神也像野猫看鸡仔儿,我垂下头,盯着自己灰白色的裤腿,避开他眼中的凶光。
下一秒,薄修煜捏着我的车票,迈开长腿向车厢里走去。
他同那文身男讲了句广东话,对方脸上的肉一横,挤出个很不友善的表情,跟着骂了一句。
然后两个人都拍响了桌板,一时间,打牌和聊天的声音骤停,只有嗦面声不合时宜地继续。
最终,文身男站了起来,走路的样子像一头熊,路过我时,啐出了一口风。
薄修煜不以为忤,坐在我的座位上叫我:「过来,小村妞。」
我吞了口唾沫,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他很好看——人真的是视觉动物,所以也经常被双眼欺骗。
他笑眯眯地看着我,拍了拍自己的大腿,一把将我拽过去坐下,下巴硌痛了我的肩骨。
不知道大城市是否都是这样「热情奔放」,但这样的举动在我看来,与流氓无异。
脆生生的一声响,我十八岁第一次甩人巴掌,薄修煜得此殊荣。
车厢里第二次静了,我几乎从他腿上弹了起来,对他怒目而视,他也咬紧牙关盯着我。
他的眉心一跳一跳的,过了很久,几乎是用力才挤出一个笑来。
那一路,我都是提心吊胆地坐在他这样的注视下,心乱如麻,座似针毡。
但后来我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醒来时,我居然靠在薄修煜身上——他还站在我的座位旁,我因为昏睡而栽歪,脑袋抵在他胸腹的位置。
慌乱抬头,正对上他的垂望,不知道他又这样看了我多久。
列车在报站了,他扯起嘴角,牵动了盖着红掌印的脸蛋子,样子桀骜难驯,「下车了,村妞,拿行李。」
说完,他不由分说提起我的行李大步挤开人群——他个子算高,但体格跟我们村中的汉子相比,其实并不算壮硕。
他不知哪里来的蛮力,提着那么多东西也走得飞快,我一路小跑都追不上。
我真怕他把我的行李拿走了,虽然里面的东西并不值钱,但却是我在 G 城的身家性命。
但等我终于跑上去,却发现他就站在出站口等我,手边撂着我的包袱和箱子。
那是我第一次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忐忑地跑向他。
那是他唯一一次,等来了我。
「G 城欢迎你。」前一句被他说得吊儿郎当,像个流氓,但到了后半句,他脸上不太正经的笑容一点一点敛去,「但它不会包容你,G 城很残忍。」
残忍吗?我觉得是梦幻才对——G 城是我的梦幻之城,表姐说,这里寸土寸金,只要肯吃苦,肯打拼,就一定能在这里站住脚。
起初,我真是这么想的。
我来 G 城是来投奔我的表姐,她进城后赚了不少钱,给家里盖了小平房,我看得有些眼热。
听我姨说,她是在大公司坐办公室,可我来了才知道,她是在歌厅里卖酒陪酒。
我见到她时,她住在一间小隔间里,屋子里只有一张小桌,一张折叠床。
桌上是吃剩的盒饭,捂得时间久了,冒出鸡粪一样的馊味儿,她坐在折叠床上,把衣服堆从一边推到另一边,拍拍那块还没我屁股大的空地,「坐这。」
我有些拘谨,只搭了个边儿,一声不响地看她描眉画眼。
她盘腿坐在床上,伸出脖子跟镜子里的自己脸贴脸,化妆时挤眉弄眼。
镜子是摔碎了又粘起来的,上边还粘着几缕粗壮的假睫毛,乍一看像虫脚一样,看得人浑身发麻。
兴许是描了几次都不得力,她「啧」了一声,从镜子里瞟着我笑。
「要不先给你化?」
「我?」我摇摇头,「我不想化。」
「那哪行,你这土样,哪个老板能喜欢?」她上半张脸岿然不动,下巴尖儿灵活地指挥我去翻那堆衣服,「挑一件喜欢的,上班穿。」
说话间,破木门被人推开,呼的一声,灌进走廊里说不清是什么味的空气,还放进了两只绿头蝇。
打着赤膊的男人,站在门口看了我一眼。
表姐努努嘴,「你姐夫。」
我怯怯地叫了一声:「姐夫好。」
男人哼哼唧唧地发笑,「小姨子好,小姨子好得不得了!」
表姐抄起床上看不出颜色的抱枕,朝他丢过去,「男人都一个贱样!敢打小芬的主意,我宰了你!」
抱枕砸了个空,落地时碰翻了垃圾桶,掉出半截用过的避孕套。
表姐的神情有点尴尬,里面既有姐妹的亲昵,又好像带着点古怪的防备,「小芬,你看姐这里,你看,你看……」
「表姐,我,我出去住吧。」我挤出个比她还尴尬的笑来,「我有钱。」
最后我还是没拗过表姐。
我穿着一条上下失守的紫色紧身裙,被表姐画上鲜绿色的眼影,像是一颗大茄子。
难道这样,老板就喜欢了?
表姐来得久,总要比我懂这里面的门道,我没敢多嘴。
她领我见了领班,领班绕着我上上下下看了半天,然后叫人搬来了一箱啤酒。
「这样吧,今天晚上把这些酒都卖了,你就留下,也算给你姐一个面子。」
我点头哈腰,以为自己捧住了饭碗,结果别说卖酒,没一会儿就被人撵出了包厢。
我是推销啤酒的,凭什么扯我的丝袜,还摸我的大腿?
「老板」被我惹毛了,劈头盖脸骂了我一顿还不过瘾,还用打节奏的沙锤砸了我的头。
领班忙着道歉,给这位「老板」免了单,钱从表姐的工钱里扣。
这下表姐也怒了,几乎是尖叫着将我拎了出去。
她说,让我趁早滚蛋回家。
那些花枝招展的「同事」,我来的时候,她们都没多看我一眼,如今我被撵走了,倒是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
「我一看她就不行,人太愣,趁早回农村吧。」
「就是,你还说坚持三天,一天都没待住吧?」
她们旁若无人地讨论我,奚落我有多么不争气,可是我心里也很委屈。
这样的 G 城并不梦幻,还有点恐怖。
明明是表姐拍着胸脯撺掇我来 G 城,可如今出了点事,她便缩起脖子不管我了。
我躲在洗手间里,抱膝坐在马桶盖上,给我妈打电话。
我没说表姐在歌厅卖酒,我只说我想回家。
我妈说,你在那里吃住都有你表姐帮衬,你还有什么不满足啊?你回来干吗呢?
我说,读书。
「读个屁,你是不是脑子坏了呀?」母亲从来都这样,自己觉得窘迫时反而会高喊,「我跟你讲,我告诉你,止艳芬,咱们家是没有钱供你读书的。」
「你们把钱都给我堂弟学修摩托车,我都知道。」
「我们的钱我们想怎么用,哦,还要跟你打报备呀?」她一喊,家里的鸡鸭鹅也跟着乱叫,听起来很烦,「咱们家的钱你是一分都不要惦记了,不是有钱不给你花,是没有,没办法,要怨你就怨自己命不好。」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又重复了一遍:「我想回家了。」
「可以回,回来你就得听我的,你李叔的儿子……」
「算了。」
「算了?算了好呀,止艳芬,我这么没本事的人,居然生出你这么有心气儿的女儿,我真是高兴得不得了,你是公主托生在我们家了你!」话说到这,她锋芒一转,「你要说算了,行,没混出名堂,你就别回来了!」
「混出名堂我也不回去了。」
电话挂断时,对面只骂了半截。
我额头抵在膝盖上,埋头哭了起来。
豪言壮语说来容易,实际上,我连今天住在哪里都不知道。
那个流氓说得对,G 城欢迎我,但它很残忍,它不会包容我。
洗手间的门忽然被人敲响了,我抹了一把脸,「马上出去,不好意思哈。」
然后就是那样,发生了一些三流小说里都略显俗气的剧情——我拧开门,门外站着薄修煜。
看见我,他也愣住了,几秒后才试探地问:「村妞?」
我认出了他,却垂下眼睛没说话。
「小哑巴。」他捏起我的下巴左右地看,「脸怎么了?」
听他这样问了,我又沉默地掉了两滴泪。
「等我上个厕所。」他揉揉我的头顶,侧开身进了洗手间,笑意和声音一起被门隔起来,「别偷看啊。」
「流氓。」
那时候的我真是太傻了,居然真像个木头桩子似的杵在门外,等他出来。
如果我那时候掉头就走呢?后来的一切会不会有所不同?
伴随着冲水的声音,他推开门,看见我就坏坏地笑,「真在等我啊,乖女。」
他又抬起手,这次想摸我的脸,被我躲开。
我红了脸,「你都还没洗手!」
他愣了愣,哈哈大笑,转身出去洗手,从镜子里看着我,「跟男朋友吵架了?」
「我没有男朋友。」
他的手顿了顿,关上水龙头,「那你脸怎么弄的?」
我抿着嘴不出声。
「说话,谁打你了?」
「客人。」
「带我去。」
薄修煜带着人,砰的一声踹开门的时候,我是开心又忐忑的。
有点「我跟一个混混扯在一起」的担忧,也有点「有人为我出头了」的虚荣。
「谁打的?」他顺着我的指尖看过去,「用什么打的?」
其实我是在看桌上的沙锤,但下一刻,他将桌上的烟灰缸狠狠掷过去,将「老板」砸得头破血流。
那时我连《古惑仔》都还没看过,更别说这种真人演绎的群架。
屋子里一片混乱,小姐们抱头鼠窜,薄修煜红着眼横行,在狭小的包厢里大展拳脚。
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反应过来的时候,我正从背后死死地抱住他的腰。
「别,别打了!打死人要坐牢的!」
那天我紧跟在薄修煜的身后,夜风鼓起他的衣裳,我只好攥紧手指,不准自己伸手扯他的衣襟。
他在街边找到了他的摩托车,回头时发现了我。
准确地说,是听见了我的哭声。
他撇撇嘴,单手扣好头盔,空出另一只手来掐我的脸,「你还哭啊?」
我低着头哭哭啼啼,他后来说,样子像只温顺的小羊羔。
可能是保护欲作祟吧,他解下刚刚戴好的头盔,扣在我的脑袋上。
大了一圈的头盔,盖住了我通红的双眼。
「送你回家。」他拍拍车座,示意我坐上去。
我扶着头盔不说话——这里是 G 城,哪里会有我的家呢?
僵持片刻,他将我的沉默视作婉拒,「不要我送,那我走了。」
然后我哭得更大声了,紧紧抱住他的头盔不放手。
我哭得这么惨,他反倒笑得厉害。
「哎哟,舍不得我走呢?」
「没地方去。」我抽抽搭搭地看着他,怯生生承认,「我表姐跟她男人住在一起,我没地方住了。」
他默默地看了我一会儿,甚至摸出一支烟,但最终没有点燃。
「上车。」他先跨上车,握住车把,然后几乎是有些迫切地重复了两遍,「上车,上车。」
「你喝了酒,这样多危险。」
「我没喝。」
「骗人。」
然后他就亲吻了我,猝不及防。
我知道这是一个莫名其妙,未经同意,十分鲁莽和不礼貌的吻,但很遗憾,这就是我的初吻。
他的舌尖甚至勾过我的唇缝,然后他直起身子,眼梢带笑,「信了?真的没喝,我不会喝。」
身后的歌厅忽然冒出一句鬼吼,不知是谁扯着嗓子在唱:我的灵魂在笑,血在烧,热得不得了!
在这个突如其来的,自证的吻中,我不确定我的灵魂是否在笑,或许随着疯跳的心脏,它早就激昂地出窍了。
而他久久地看着我。
那时的我要是能准确解读男人这种眼神的含义,或许后来种种,都不必有。
我搂着他的腰,跟他穿梭在霓虹闪烁的夜里,穿梭在这座陌生而广阔的城市,听风在我的耳边吹哨子。
崭新的生活就这样在我面前展开,像是一座华丽又生硬的罩子,将渺小的我困住观察。
我不敢张开手臂,就那样靠在他背上喊了一声,声音很快弥散在 G 城的夜,遗留在永不被问津的角落里。
我在祈祷,G 城,接纳我吧,接纳一个虔诚又惶恐的外乡人。
薄修煜住在一间小屋里,面积不大,但很整洁,没有堆放什么多余的东西。
跟我大包小裹的行李一比,他反倒更像个外乡人。
「去洗澡,小花猫。」
他总是自作主张地给我起各种外号,我其实说不出来,自己到底是觉得轻佻,还是觉得亲昵。
我磨磨蹭蹭,无声地缩进狭小的洗手间里,专心对付有些不听话的门闩。
「锁不上,你洗吧。」门外,他又那样笑起来。
我发育得很晚,十八岁的身体像是一只青皮的桃子,清瘦,幼嫩。
十八年的小村生活带给我的除了青涩,还有无知。
离开了一望无际的田野,离开了猪牛羊,城市的一切都是如此陌生,我甚至都不知道怎么调出热水。
咬着牙冲了个冷水澡,我发着抖想钻进那条裹不住身体的紧身裙里。
薄修煜就在这时敲响了门,将我吓了一跳。
「开条缝,我递件衣服给你。」
几番激烈的心理斗争后,我选择不开门,也不出声。
「你还真是小哑巴。」
承接话尾的是门把手转动的声音,我连连后退,差点尖叫出来。
「我挂在把手上了,你出来穿。」顿了顿,他补了一声,「我出去抽支烟。」
听到他渐远的脚步声,我终于敢把门拧开一条缝,确认他真的离开了,才把衣服穿好。
他给我找了件宽宽大大的短袖衫,穿在我身上几乎到膝盖,跟裙子差不多。
听到动静,他转过身,掐灭烟朝我走来。
「干吗洗凉水澡,嘴唇都冻紫了。」他的拇指有淡淡烟味,捻过我的下唇,「过来喝杯热茶。」
电水壶咕噜咕噜的声音很吵,他背对着我装茶叶,「谁把你打扮成那样?」
「表姐,她说要给我介绍工作。」
「呵,工作。」他意味不明地笑起来,转头却又说回了我的装扮,「不好看,你还是那样子好看。」
「那样子?」
他回过头看着我,「麻花辫,花布衫,软布鞋,小村妞。」
是吗?那样子好看吗?我觉得很土。
过了会儿,他终于想起来要问我的名字,「村妞你叫什么?」
「止……」我清了清嗓子,声音小了下来,「止艳芬。」
「艳芬?!」他的脸孔皱起来,「真的好土!」
我很不服气,愤愤地瞪他,辩驳说:「我们那里都是这样的!艳芬,桂香,都是这种名字的!」
「不好听,我给你改一个吧。」
素昧平生,薄修煜已经不满足要给我起外号,他现在居然要自作主张改我的大名了。
端着我的脸左看右看,他难得收起了那副吊儿郎当的混混样子,认真地思考起来,「言风吧,止言风。」
我不知道什么意思,只觉得文绉绉。
要很久之后他才肯告诉我,面对我,他所有的不可言说,都这样止于口,化于风。
但当时,他只说:「反正比你的艳芬好听多了。」
热茶一杯接一杯,喝到水都冷了。
这里只有一张床,此刻正被我盘腿坐在屁股底下,他便敞着腿坐在一把塑料凳上。
我在盘算,他是打算跟我怎么睡呢?
就在我琢磨的片刻,他实际也在琢磨。
床头的抽屉被他拉开,他取出什么东西,将豁口咬在嘴里撕开。
当时我并不懂那是什么,直到他揽着我的腰将我放倒。
我像是被丢进滚水里的活鱼,用尽全身力气要从他的罗网中挣脱,混乱中误打误撞,居然又打了他一巴掌。
薄修煜停了下来。
他瞪着眼睛,有些气急败坏,口中说着我听不懂的话:「搞咩啊?咁你点解要嚟噶?」
我抱紧自己,瑟缩在远离他的一角,「听不懂!」
「我说你搞什么?那你跟我回来干吗?」他龇牙咧嘴地捂着脸,气得要死,「村妞手还真重。」
「我,我没地方去……」
「没地方去就可以和陌生男人回家?谁教你的?」他说着说着,把自己都给气笑了,「痴线!」
「痴线?」
「就是说你这里有问题!」他的食指绕着太阳穴画圈,用熟练的家乡话数落我,「痴线!」
「可是……」我垂着眼睛看衣服上的水印,「你带我回来,就是为了……」
「不然呢?我这里是福利院吗?」他又摸起了被我扇痛的脸,语气很凶,「村妞你趁早回家吧,留在 G 城早晚要被男人骗!」
他是第二个让我趁早回家的人了,明明这才是我来到 G 城的第一天。
我又十分想哭,咬着嘴唇强撑,「我不回去!我一定能留在 G 城!」
或许是看我又哭了,薄修煜的声音缓和下来。
「G 城没有你想得那么好,这里坏人很多,你要想清楚。」
我想得很清楚,我很明白,回家的日子只有更差。
于是我问他:「你喂过猪吗?」
「什么?」
「喂猪,不停地喂,不停地喂,最多半年就宰掉吃肉了。」我盯着他,轻声说,「我十二岁的时候第一次看杀猪,不是电击,是用刀子那样宰。」
杀猪叫声有多惨?惨得我有快两年没吃进过一口猪肉。
一口肥猪绑住蹄子,还要两个壮年男人才能按住,那次不知是怎么了,屠夫的第一刀没能捅准,斜插进猪颈子里,那肥猪惨号一声,居然挣脱了人,拼命地奔逃。
我看着它一边跑一边号叫,将院子里喷了满地的血,最终还是被人逮住了,然后……
讲到这里,薄修煜忽然打断了我。
「村妞。」
「嗯?」
「如果以后有人欺负你……」话说到这里,他舔了舔嘴唇,给自己制造了一个很明显的停顿,「你就骂他。」
至今我也不知道,在这次停顿里他想了什么,他原本想要说什么。
但最终他只是掐痛了我的脸,笑着对我说:「村妞连骂人都不会,被人欺负了怎么办?」
我吃痛地咬着唇瞪他,这个表情又令他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