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陆晚凝慕容玥的小说《疯了吧!我全家带着金手指穿越了》,是作者“醋柠檬”的作品,小说主要讲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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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已至此,大伯母也知道继续闹下去的话只怕是对自己没什么好处,只能是咬着后槽牙死死地捏着那黑面馒头:“我吃!”
“大伯母,你吃了我的东西,以后就不要跟我计较了吧?毕竟我只是一个小孩子,何必跟我较真呢?不管怎么说,都是一家人啊。”陆晚凝笑呵呵的盯着大伯母。
此言一出,直接就让大伯母下不来台了,只能是狠狠地咬了一口黑面馒头,算作是发泄了。
就算只是黑面馒头,也比饿肚子要好,而且……大伯母咬了两口之后发现了其中端倪,这黑面馒头虽然看着黑漆漆的,可是吃起来,却是说不出的松软,跟白面馒头无异。
这下,心里更疑惑了,不知道这馒头到底是什么做的,怎么会是这样。
一家四口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来,拿着馒头开始吃。
“嗯,这馒头还不错。”李月微微笑着。
这时候,陆晚凝看了一下四周,确定没有人注意他们之后,这才火速的把烧鸡拿了出来:“爹娘,饿了吧?”
“呀,这是哪里来的?”陆大华有些诧异的看着她。
陆晚凝直接摇摇头:“这里人多眼杂,暂时不能说,爹娘放心,等安顿下来我自然会和盘托出的。”
这可是他们亲生的女儿,还有什么信不过的?
“这一家人的麻烦事实在是太多了,想必,以后还会更加的变本加厉,咱们得想个办法过自己的日子才是。”李月咬了一口烧鸡,满足的眯着眼睛。
听见这话之后,陆大华叹了口气,低声说道:“这一路上走过来我也算是看明白了,也就是老大一家比较麻烦,老太太和老爷子都还算是通情达理的,何况……何况这里是古代,分家是很严重的事情,我们若是强行分家的话,只怕会被扣上一个不孝的帽子,到时候,还真就是寸步难行了。”
虽然他们三个都是从现代而来,但是既然到了这里,就是要学会适应这个年代的生活和规则,否则的话,只怕是会后患无穷!
“你说得对,看来我们还是要跟这一家子奇葩一直生活在一起啊。”李月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心疼的看着自己的宝贝女儿:“不过,他们要是敢欺负咱家晚晚的话,我可是不会放过他们的!”
“那是自然,咱的宝贝疙瘩,自然不能被人随便欺负。”陆大华笑了一声,揽着李月的肩膀,温柔的看着她。
虽然来了这鬼地方,吃不饱也穿不暖,但是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就是好的。
“我也会好好保护姐姐的!”乐乐立马举手,应了一声。
虽然只是两天时间,但是陆晚凝现在已经很喜欢这个小萝卜头了,立马掐了掐他的小脸蛋:“姐姐也会保护你!”
乐乐年纪小,又吃的不好,所以整个人瘦骨嶙峋的,这么一掐他的脸颊,都掐不起来肉。
陆晚凝又是一阵的心疼,等大家都睡下的时候,悄悄的带着他走了出去。
“姐姐,我们干什么去呀?”乐乐摸着黑,有些不解的看着陆晚凝。
陆晚凝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神神秘秘的拿了一块巧克力出来,递给了他:“这个给你吃。”
“姐姐,这个是什么啊?黑乎乎的,是土吗?”乐乐没见过这个东西,有些好奇的闻了闻:“好香啊,什么土,这么香喷喷啊?”
“你尝尝,这个叫巧克力,可好吃了。”陆晚凝笑了笑,摸着他的小脑袋:“等我们全家安顿下来之后,姐姐再给你好多好多好吃的,好不好?”
乐乐乖巧的点点头,把巧克力塞进了嘴巴里,香甜的味道就这么弥漫了整个口腔。
他不可置信的瞪大双眼看着陆晚凝:“姐姐,这个好好吃啊,我之前从来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你喜欢的话,就再吃一块吧?”说着陆晚凝又拿了一块出来,塞进了他的手里面。
发现乐乐的手黑漆漆的,又拿了消毒纸巾出来,拉着他的手,细细擦拭:“我们现在卫生条件实在是太差了,所以必须要注意自己的个人卫生,知道吗?万一要是生病了,会死的。”
这个年代的医疗技术本来就很低下,现在又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是真的有点什么小毛病,只怕都要被丧心病狂的人给炖了!
“姐姐,你真好,像换了个人似的。”乐乐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姐姐。
听了这话,陆晚凝温柔的笑了笑,摸摸他的头,柔声问道:“那你是喜欢现在的姐姐还是以前的姐姐?”
“当然是喜欢现在的姐姐了,以前姐姐就只会追着那个李文轩到处跑,那么尖嘴猴腮的一个人,也不知道姐姐喜欢他什么。”乐乐童言无忌,自然是看见什么就说什么。
想着原主那个不值钱的样子,陆晚凝也是一阵的尴尬,咳嗽了一声,捏着乐乐的耳朵:“以后不许你再说了,听见没!”
“姐姐,你以后还会变回去吗?”乐乐有些担心地看着她。
“不会了,我现在讨厌他。”陆晚凝哼了一声,看他吃的差不多了,拉着他的手,往回走,悄无声息的躺下,睡了过去。
这里是在野外的空地上,没有什么遮挡,虽然是夏天,不算冷,但是荒地之中,这蚊虫叮咬,实在是让人受不住。
陆晚凝半夜被蚊子给咬醒了,黑着一张脸,跟系统兑换了一瓶驱蚊液出来,平等的洒在了自己全家人的身上。
这下终于可以安安稳稳的睡一觉了。
接下来的几天,一直都在奔波,一群人走走停停,眼看着就要到达目的地了。
只是没有想到,眼看着就要到地方了,天公不作美,再次下起大雨。
这一次,没有正好的城隍庙可以供他们躲雨,只能是在荒地上瑟瑟发抖。
陆晚凝一阵的心疼,在弟弟的掩护下,从空间中搞了一个野营的帐篷出来,这还要多亏了乐乐的那些药草,不然还没有金币可以兑换这些呢。
网友檐上三寸雪点评:疯了吧!我全家带着金手指穿越了好书! 激荡的情怀,身临其境般滴代入感,当然还有精彩的评论。穿越架空已经快烂大街的当下,此书疯了吧!我全家带着金手指穿越了可谓一股清流!
网友彩扇题诗点评:《疯了吧!我全家带着金手指穿越了》是我读的第一本穿越架空小说,这篇小说取材新颖,全文节奏快,陆晚凝慕容玥之间的故事实在太精彩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