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刑警前任办的不是案子,是我》是所著的一本已完结的小说,主角是任欢欢时南,小说节选内容:...
会长蛀牙
从出版社出来,任欢欢坐在车里,突然一阵心慌涌了上来。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还在微微颤抖。
她连忙从包里掏出药瓶,倒了几颗放进嘴里,拿起水顺了下去。
半晌,那种心慌才稍稍缓解。
她靠在椅背上,仰着头。只要闭上眼睛,她就能想起时南那个冰冷的眼神。
她方才确实撒谎了。
她不是不想见时南。
她是害怕。
害怕再看到他眼里冰冷的嘲讽,害怕自己筑起七年的防线在他面前不堪一击,更害怕……
害怕他根本不在乎。
就像当年她脱口而出说分手时,他连一句挽留都没有。
启动车子,她漫无目的开着车,最后停在了一家地下停车场。
停好车,她按照记忆,找到了那家“迷幻密室逃脱”的门前。
犹豫很久,她最终走了进去,
这是她和时南初遇的地方。
推开门时,风铃叮当作响,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
前台还是那个笑眯眯的老板,见到她时愣了一会儿,而后她眼睛一亮,“任欢欢?好久不见!”
她从前台走出来,“你真的好久没来了,是去外地发展了吗?”
她的工作性质使她不擅交际,哪怕是在国外,她也是宅在家里埋头码字。
所以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热情,她礼貌性的笑了笑,“是,前不久刚回来。”
“我说呢,感觉很久没有见到你了。”
“恩。”她点头,而后快速结束这个尴尬的碰面,“今天……有组队缺人吗?”
话音刚落,走廊尽头的门被推开,一阵笑声传来。
“时队,这次你可不能再耍赖了啊!”
任欢欢一听,浑身的血液瞬间凝固。
时南走出来,身后跟着一个穿碎花连衣裙的女生,正亲昵地拽着他的袖口。
女生约莫二十出头,眉眼弯弯,仰头对他说着什么,而时南……
他在笑。
那种她很久没见过的,放松的、无奈的笑。
任欢欢猛地转身,想要避免这样尴尬的碰面,却撞上了身后的展示架。道具箱哐当落地,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时南看到她,笑意僵在脸上。
她怎么在这?
“没事吧,有没有碰到?”老板连忙捡起地上的道具,一边问她的情况。
任欢欢满脸通红,她真希望此刻自己会个遁地术,这样,她就能消失了。
她低头捡着道具,“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没事没事,你没受伤就行。”
碎花裙女生见时南一直盯着那个女生看,好奇地歪头,“你认识?”
时南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却没立刻回答。
收拾好东西,她起身时看着他们相触的衣袖,突然觉得呼吸困难。
转而看向老板,“那个…我只是路过,改日再来。”
老板看了眼时南,这分手的小情侣见面是挺尴尬的,忙笑道:“好的,改***再来,我这儿有新主题。”
“好。”
话落,她转身就往外走。
刚走到电梯口,身后传来时南的声音,“你怎么来了?”
她按下了电梯才转身,“路过而已。”
时南突然上前一步,正欲说话,那个碎花裙女生追了出来,“时队,你朋友阿?”
朋友。
这个词像一把刀,缓慢地割开她的胸腔。
任欢欢看向时南,希望他能说点什么,哪怕是解释一句“她不是我女朋友”也好。
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想。
可时南只是沉默地看着她,眼神复杂得让她读不懂。
此时,电梯的门突然打开,她什么也没说进了电梯。
她能察觉到时南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她却没有勇气对视,只希望电梯的门快点关上。
进了电梯,她听到碎花裙女生小声问:“她是不是那个写悬疑小说的作家啊?叫什么…欢欢?她的悬疑小说《密室传来的哭声》很好看阿!”
时南的声音很低,却清晰地传过来,“嗯。”
然后电梯的门关上了,四周终于安静下来。
她吐了一口气,整个身子似是泄了气的靠在电梯里。
出了电梯,她开车回了公寓。
开门后她才想起来,要去超市一趟。
这个公寓是出国前买的,只装好了一直没住,除了最近零零散散添置的必要家具,家里啥都没有。
她将包放下,便又出门一趟。
半晌,她推着购物车,在食品区的货架前停下。
她伸手去拿货架上的意大利面酱,指尖刚碰到玻璃瓶,另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
她急忙撤回了手,转头对上一双温润带笑的眼睛。
“任欢欢。”对方先认出了她,语气里带着惊喜,“真的是你?”
男人穿着浅灰色的休闲装,瘦高挺拔,面庞清俊白皙,给人的感觉温温柔柔。任欢欢愣了两秒,才从记忆里翻出这个名字,“……陆呈安?”
陆呈安。
大学时的学长,也是文学社社长。
“没想到你还记得我。”陆呈安笑着拿起那瓶酱料,放进她的购物车,“什么时候回来的?”
他的话好似知道她不在本地,她没问,只答,“两个月前。”
他笑了笑,一边挑选酱料一边问,“这次回来还走吗?”
任欢欢摇头,“不知道。”
他没问为什么,也没追问她这些年去了哪里,只是自然地拿起一个酱料,“这个番茄基底里加了罗勒,搭配意面还不错,要不要试试?”
他的语气太过自然,像是他们昨天才见过,而不是隔了七年。
任欢欢鬼使神差地点头,抬手接过放进了购物车里。
而后又找到那瓶她常吃的番茄酱,拿了两瓶放进购物车。
对于食物她不挑剔,但还是习惯性的买同一种。
陆呈安只看了一眼,接着道:“最近新出版的小说《密室》写的很棒。”
“谢谢。”任欢欢点头。
陆呈安侧头看她一眼,目光温和而专注,“你变了很多。”
“是吗?”
“恩,以前的你整天乐呵呵的。你还记得文江吗?就是那个皮肤黝黑,喜欢打篮球却进了文学社的文江。他就总说,也不知道你整天乐什么,身上总是充满了朝气。”
任欢欢挤出一丝笑容,“人都是会变的吧?”
会突然变得多愁善感,会突然对某些事物不感兴趣,就连活着,有时候也觉得没有意思。
他们走到冷藏区,陆呈安很自然地替她拿了一盒低脂牛奶,“还是只喝这个牌子?”
任欢欢微微一愣:“……你还记得?”
“记得的事情多了。”他轻描淡写地说着,又从冰柜里取出一盒草莓蛋糕,“比如你心情不好的时候,总会买这个。当时文学社里,就你一个人爱吃。”
任欢欢垂眸,原来还有人记得她的习惯。
而那个人,不是时南。
“谢谢。”她轻声说,“不过我现在不吃草莓蛋糕了。”
“恩?口味变了?”
她抬眸,笑着点头,“会长蛀牙。”
小说《原来刑警前任办的不是案子,是我》 第4章 试读结束。